2)第十二章 明朝那些事_重回七七,开局跟女知青回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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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程旭远突然觉得这饺子有点不太香了。

  文化馆就这么丢人吗?

  好在这大姐只是临时关心一下,闲聊了两句之后,就回到厨房,和正在包饺子的另一个服务员闲聊起来。

  快速的将饺子吃完,程旭远就回到了文化馆。

  门岗上,老李头正在吃饭,铝饭盒里,也是饺子。

  看到程旭远,他笑着道:“小程,吃饭了没有,我老伴儿今个儿包了饺子,猪肉白菜馅的,要不要尝尝?”

  看着老李头饭盒里并不是太多的饺子,程旭远赶忙道:“谢谢李叔,我刚才在外面吃过了。”

  “车子我给您放这儿了,您先吃着,我回去了。”

  说话间,程旭远又递给了老李头一根牡丹烟。老李头一边接过烟,一边笑着道:“小程,早点回去休息。”

  “明天你去亲戚家用车子不?用车子只管找我借。”

  去亲戚家?

  程旭远愣了一下。

  突然想到沈玉林邀请自己星期天去他家吃饭。

  当时老李头也在。

  自己还答应了。

  看来,要去见一趟啊!

  程旭远和老李头应付了两句,就闷头朝着自己的住处走去。

  一边走,他心中一边思索本主关于沈瑜墨父母的记忆。

  沈瑜墨的母亲好像是一名医生,听说医术很不错,但就是出身不好,按照本主的记忆,好像是有钱人家出身。

  至于沈瑜墨的父亲,本主的记忆则比较模糊。

 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,那就是沈瑜墨的父亲要比他母亲厉害的多。

  沈瑜墨和自己这次能够回京,都是沾了这位岳父的光。

  或者说前岳父的光。

  本主对于进城见沈瑜墨的父母,好像很有些忐忑,生恐留下什么不太好的印象。

  可是自己怕个球啊!

  自己本身就想要和沈瑜墨离婚,更不要说这个负心人的名头,好像应该由沈瑜墨来承担啊!

  不过,不管咋说,毕竟现在不用在河堤上战天斗地的挖河,那就是沾了这位岳父的光。

  这次人家请自己吃饭,怎么都要带一些礼物。

  可是带什么呢?

  来到宿舍,程旭远拿出了一个放在床头的小铁盒,盒子里是程旭远现在有的各种票。

  粮票二十多斤,这东西当上门礼物根本就不行。

  布票两张,酒票一张,肉票一张,还有肥皂票一张……

  虽然票不少,但是用来当礼物的,没有一个合适的。

  看来,只有明天另想办法了!

  程旭远打开煤球炉,用搪瓷缸子烧了一缸子热水,又将昨天吃饭时买的高碎茶叶给自己添了点,就坐在了简陋的书桌前。

  答应了孟德志的稿子还没有写呢!

  这两天程旭远主要忙的是自己的小说,现在小说写完了,也该把这个事提上日程了。

  写什么呢?

  万历十五年!

  好像不行,如果自己没有记错,人家已经写完了,就要出版了。

  自己这个时候写出去,那不是尴尬嘛!

  思索了刹那,程旭远就打定了主意,干脆抄明朝那些事吧,反正孟德志说,他要这个明史的目的,也就是做普及的,最好通俗易懂。

  明朝那些事最合适了!

  下定决心,程旭远就拿起钢笔在稿纸上写了起来。

  说实话,钢笔写稿子不是太舒服,可惜他没有圆珠笔啊!

  一页,两页,三页……

  开启手动抄写模式的程旭远,也就是两个小时的功夫,就足足写了三千多字。

  这一刻他才感到,抄稿子比写稿子,更加的快速。

  拿起自己写的稿子看了两眼,程旭远就不由自主的算起了自己的收入。

  一千字给五块钱,现在这三千字,就给十五块钱。

  能吃两只全聚德的烤鸭!

  想到全聚德那喷香的鸭子,程旭远就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干劲,精神头儿更足了!

  反正明天星期天,多写点……

  明天去沈瑜墨家,应该没啥时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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